在临床上,颈部可前屈,怕仰伸常与颈椎病相混淆,事实上,两者容易并存,因为颈椎病的发病机制,绝大多数是建立在椎管狭窄这一病理解剖基础上的,而椎间盘突出、脱出及骨赘形成,又是椎管狭窄症的诱发因素。因此,对于临床医师来说,关键是要分清何者在先,何者为后,此对治疗方法的选择及预后至关重要。通过大量病例的观察,作者发现发育性或原发性颈椎椎管狭窄症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感觉障碍:绝大多数,甚至超过95%的病例均具有此组症状。主要表现为四肢麻木、皮肤过敏或感觉分离等现象,此主要是由于脊髓丘脑束及其他感觉神经纤维束受累所致。其特点是:
(1)发生较早:此组感觉障碍症状大多在本病的早期即首先出现,其与颈椎病,尤其是脊髓型颈椎病明显不同的是,后者的感觉障碍症状出现较晚。
(2)上肢先发:其中90%以上的病例感觉障碍先从上肢开始,以手臂部尤为多发,亦可能先从肩部开始。
(3)以麻、痛为主:患者多主诉在本病初发时有手指(多在指尖)或手臂部疼痛及麻木感,尤以刺痛为多见。
(4)症状持续:当感觉障碍出现后,一般持续时间较长,可有阵发性加剧,多与各种诱发因素有关。
2.运动障碍:多在感觉障碍症状出现后数周或数月出现,其中大多是在检查时发现。主要表现为锥体束征,患者多从步态沉重、下肢无力、抬步困难、易跪倒及束带感等症状开始,并随着病程的发展症状日益加重,以致完全瘫痪。
3.肌肉萎缩:单纯发育性颈椎椎管狭窄患者的肌肉萎缩症状一般较单纯脊髓型颈椎病患者出现晚,但其合并脊髓型颈椎病时,则此组症状不仅出现早,且程度也多为明显,范围亦较广泛。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发育性椎管狭窄系多节段之故,因而一旦出现各种附加因素致使脊髓受累,则往往是数个节段同时出现。在检查时其平面一般不会超过椎管狭窄最高节段的神经支配区,此与脊髓侧索硬化症时的肌肉萎缩平面常高至颈2水平以上明显不同。与此同时,尚应注意除外合并枕颈部畸形的病例。
来源资料:《颈腰痛杂志》 2013年 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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