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宫收缩乏力:子宫收缩乏力又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在临产一开始即表现出子宫收缩强度不够为原发性;而在产程进展到某一阶段出现子宫收缩乏力则为继发性。临床表现:临产后正常情况下,子宫收缩一般间隔2~5分钟,持续时间达40~50秒,子宫体较硬。而收缩乏力者间隔时间延长至6~7分钟或更长,持续时间缩短,不超过30秒,且收缩力减弱,触摸宫体硬度不够。
2、子宫收缩过强:可分为协调性与不协调性两种。协调性:如无头盆不称,可加速产程进展于3小时内结束,造成急产。常发生软产道损伤、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不协调性:因产妇过度紧张或阴道检查过多,手法过重,或应用宫缩剂不当而导致子宫肌局部痉挛性收缩(也有普遍性强直性收缩)而在子宫上下段交界处或围绕胎体狭窄处(如颈部)出现狭窄环。此环宫缩时不上升,宫口不开大,胎头不下降出现梗阻。
来源资料:《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199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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