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发稀少分为全身性或局部性原因所致,某些重症传染病的恢复期与某些慢性病患者(如肾炎、肝硬化和营养不良等)也可引起毛发稀少;正在进行化学药物和放射线治疗者,都可引起暂时性脱发,但停药后,即可逐渐恢复。
毛发稀少应与以下症状相鉴别:
1.全身性毛发稀少
(1)内分泌性毛发稀少:常见于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席汉病)、甲状腺功能减退、性腺功能减退及继发性多腺体功能不全症(如重症急性传染病或严重感染恢复期、慢性消耗性疾病及营养不良等)。
(2)药物性毛发稀少:常见于缓肿瘤药物,如环磷酰胺、争光霉素、5―氟尿嘧啶及长春新碱等引起的毛发稀少。
2.局部性毛发稀少:常见于皮肤病,如斑秃、头癣、脂溢性皮炎及脓疤疮等。
来源资料:《中华皮肤科杂志》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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