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疼痛病症包括病因诊断、病理解剖学诊断、病理生理学诊断和症状诊断。病因诊断是最理想的临床诊断,致病因素大体可分为内因和外因两方面。
慢性疼痛的检查如下:
1.病理解剖学检查:内容包括病变部位、范围、器官和组织以至细胞水平的病变性质。病理形态诊断并不意味着在临床上每个病人皆需进行病理形态学检查,而多数是通过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以及特殊检查等间接方法得出的。
2.病理生理学检查:是以各系统器官功能的改变以及机体与周围环境相互关系的改变为基础的,功能的改变可以追溯到体内超微量物质的水平,检测手段的完善使许多功能改变获得了进一步的认识。
3.症状诊断检查:是根据尚未查明原因的症状或体征提出的诊断,如上肢烧灼性痛等。此类诊断只是提供诊断方向,待原因查明时再做修正。因此症状诊断是初步诊断或印象。
来源资料:《国外医学:精神病学分册》2000年第4期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下载安卓客户端
免责声明:求医网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公安备案号11011202000697 京ICP备19023784号-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