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性皮肤灼伤可能引起呼吸急促、乏力等,可伴有眼灼伤和呼吸道损伤。某些化学物可经皮肤、粘膜吸收中毒。常温或高温的化学物直接对皮肤刺激、腐蚀作用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皮肤损害。化学性皮肤灼伤可由各种刺激性和有毒的化学物质引起,包括强酸,强碱,苯酚,甲苯(有机溶剂),芥子气,磷等,化学烧伤可引起组织坏死并在烧伤后几小时慢慢扩展。
1、轻度灼伤:总面积在10%以下的Ⅱ度灼伤。
2、中度灼伤:总面积在11%~30%或Ⅲ度在10%以下的灼伤。
3、重度灼伤: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诊断为重度灼伤。
4、特重灼伤:总面积超过50%或Ⅲ度灼伤超过20%,伴有严重的实质脏器损伤或下呼吸道损伤。
来源资料:《国内工业医学杂志》 2004年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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