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巨口症的整复可在出生后2~3个月进行,先测定正常的口角位置,以眼裂内1/3的垂直线与口角水平线交叉点作为正常的口角位置,或以正常口角为标准。从正常口角点至面横裂裂隙处将皮肤和粘膜分离,作两个方向相反的Z形切口,使皮肤缝线不在一个平面上,粘膜面可作直线缝合。
(二)如伴有下颌骨发育不全畸形,可作Ⅱ期植骨或用其他可靠的代用品矫正外形。
(三)如同时伴有第二鳃弓畸形者,可同时切除副耳及耳前软骨,而外耳的整复或再造需待年龄长大后进行。
来源资料:《国外医学.口腔医学分册》1994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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