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产症状起因

时间: 2015-11-10 09:55:45 来源: 求医网

  女性妊娠12周后,如果有下列情况的,为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必须终止妊娠,实施引产手术。

  1.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2.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使各种症状加重,应考虑引产。

  3.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应当考虑引产。

  4.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也需立即引产。

  5.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6.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

来源资料:《中华妇产科杂志》 2003年 第4期


查看更多关于“引产症状起因”的相关常识>>

温馨提示

就诊科室:
妇产科
患者部位:
女性生殖
相关检查:
心电图检查、肾功能检查、尿常规检查
常用药品:
利凡诺、丙酸睾丸酮、卡前列甲酯栓
相关疾病:
流产、阴道损伤、子宫破裂、阴道积血

引产医生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用户协议|帮助中心|网站地图|内容合作|友情链接|新浪微博|下载安卓客户端

免责声明:求医网所有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但不可代替专业医师诊断、不可代替医师处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Copyright © 2015 QIUYI.CN 京ICP证111012号 公安备案号11011202000697 京ICP备19023784号-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