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肢体障碍的心理社会因素

时间: 2015-06-19 15:17:27 来源: 求医网

  肢体障碍是一种心理障碍,可反复出现,呈多种多样并时常变化的躯体症状,症状可涉及全身的任何系统和部位,病程常呈慢性波动,表现出过分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反复就诊及要求做医学检查,经医生的合理解释仍不能打消其疑虑,常伴有明显的焦虑和抑郁情绪。尽管这部分人症状的发生、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密切相关,但病人常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当病人对肢体障碍的描述与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不吻合,即病人存在肢体障碍,但找不出相应的实验室阳性指标,或虽然病人存在某种躯体疾病,但常常夸大其症状,我们应考虑可能是肢体障碍。引起肢体障碍的心理社会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潜意识获益: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认为,这类躯体症状可以在潜意识中为患者提供两种获益,一是通过变相发泄缓解情绪冲突;二是通过呈现患病角色,可以回避不愿承担的责任并取得关心和照顾。

  (2)认知作用:患者的人格特征及不良心境可影响认知过程,导致对感知的敏感和扩大化,使当事人对躯体信息的感觉增强,选择性地注意躯体感觉并以躯体疾病来解释这种倾向,增强了与疾病有关的联想和记忆及对自身健康的负性评价。

  (3)述情障碍:有人认为,低文化者不善于用语言表达其深藏的感情,即所谓“述情障碍”。Lesser认为述情障碍是一种长期存在的人格特征,患者不善于表达其内心冲突,描述躯体不比情感表达更容易,甚至于达到难以区分是内心感情还是躯体感觉。有人认为患者在情绪体验的自我感受和言语表达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其情绪体验没有传达到大脑皮层并通过语言符号表达出来,而是经过由律神经形成所谓“器官语言”释放出来。

  (4)生活事件:Dantzer强调生活事件与躯体之间的联系。Bacon发现生活事件与身体主诉呈正比,作者的研究也发现负性事件的刺激量研究组高于对照组,生活事件与疼痛量呈正相关。研究组的社会支持总分明显低于对照组,与疼痛量呈负相关。生活事件中以长期性应激为主。

  (5)社会文化因素:有研究发现,躯体形式障碍特别多见于中老年妇女且文化较低者。还有研究显示慢性功能性疼痛也多见于女性文化程度较低者。有人认为情绪的表达受特定的社会文化影响,无论在20世纪以前的西方社会,还是今天的发展中国家或发达地区的基层社会,负性情绪都常常被看成是无能耻辱的表现,从而阻碍了该类情绪的直接表露,而躯体不适的主诉则是一种“合法”途径。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患者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掩饰、否认,甚至于不能感受到自己的情绪体验,而关注自身的躯体不适。尽管症状的发生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心理因素或内心冲突密切相关,但病人也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拒绝探讨心理病因的可能。

来源资料:《中国实用医药》 2011年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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