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医学水平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一些孕妇在生活中正享受着即将成为母亲的喜悦时,不料有一些疾病来临,使得产下婴儿这个过程变的非常困难,很多女性患者由于无法顺利产下腹中的胎儿,大多数都会选择引产手术,但是做引产手术是需要一些条件的,那么,女性发生哪些情况必须要做引产?下面我们来进行介绍。
1、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子痫)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窒息)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2、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3、羊水过多的孕妇: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4、孕妇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者:患这些病症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继续妊娠时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应当考虑引产。
5、患慢性肾炎的孕妇: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6、宫内死胎: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以上的文章就是针对“女性发生哪些情况必须要做引产”进行了介绍,有些女性患者选择引产有时是迫于无奈,患者家属应理解,并要鼓励他们,在我们生活中,如果女性朋友发生以上的症状的话,一定要加以小心,或者到正规医院先进行检查,以免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伤害。
来源资料:《现代妇产科进展》 1997年 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