颈部烧伤是由于热力(火焰、灼热的气体、液体或固体)、电能、化学物质、放射线等作用于人体而引起的一种急性损伤性疾病。其临床表现为轻度烧伤、重度烧伤。而颈部烧伤的深度可因时间、条件而继续发展,如在颈部烧伤后48小时左右,Ⅰ度烧伤可因组织反应继续进行而转变为Ⅱ度;深Ⅱ度烧伤处理不当可变为Ⅲ度。因此,在颈部烧伤48小时后和创面愈合过程中,应分别对烧伤深度做重新复核检查。
1、轻度烧伤:Ⅱ度烧伤面积在9%(小儿在5%)以下。
2、中度烧伤:Ⅱ度烧伤面积在10%~29%(小儿6%~15%);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小儿5%)以下。
3、重度烧伤:总面积在30%~49%;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19%(小儿总面积在16%~25%或Ⅲ度烧伤在6%~10%);Ⅱ度、Ⅲ度烧伤面积虽达不到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严重呼吸道烧伤或合并其他严重创伤或化学中毒者。
4、特重烧伤:总面积在50%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在20%以上(小儿总面积25%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者。
来源资料:《东南国防医药》20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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