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衰竭的诊断标准

时间: 2014-11-22 12:01:03 来源: 求医网

  急性呼吸衰竭是指原肺呼吸功能正常,因各种肺部发展的病变,例如呼吸道阻塞性病变、肺组织病变、肺血管疾病、胸廓胸膜病变、神经中枢及神经肌肉疾病等,在短时间内引起严重气体交换障碍,产生缺O2或合并CO2潴留。因病变发展迅速,机体未能有很好的代偿如不及时抢救,会危及患者生命。急性呼吸衰竭的诊断标准如下文所示:

  1.有导致急性呼吸衰竭的原发疾病或其他诱因存在。

  呼吸系统疾病如严重呼吸系统感染、急性呼吸道阻塞性病变、重度或危重哮喘、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肺水肿、肺血管疾病、胸廓外伤或手术损伤、自发性气胸和急剧增加的胸腔积液,导致肺通气或(和)换气障碍;

  2.有不同程度的呼吸困难和青紫征等。

  呼吸困难:表现在频率、节律和幅度的改变。如中枢性呼衰呈潮式、间歇或抽泣样呼吸。

  紫绀:是缺O2的典型症状。当动脉血氧饱和度低于85%时,可在血流量较大的口唇指甲出现紫绀。

  3.血气分析。

  除原发疾病和低氧血症及CO2潴留导致的临床表现外,呼吸衰竭的诊断主要依靠血气分析。而结合肺功能、胸部影像学和纤维支气管镜等检查对于明确呼吸衰竭的原因至为重要。Ⅰ型呼衰时PaO2 ≤6.67kPa(换气障碍);Ⅱ型呼衰时婴幼儿PaO2 ≤6.67kPa,PaCO2 ≥6.67kPa;儿童PaO2 ≤8kpa,PaCO2 ≥6.67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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