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紫癜为自发性出血,无明显诱因,并且无明显的伴随症状,同时,皮肤紫癜可能由多种病症引起,常常所体现的瘀斑或瘀点不等,分布不均,不高出表面,压之不褪色也不疼痛。而皮肤紫癜常常反复发作,在月经期加重。故给皮肤紫癜的治疗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在治疗诊断皮肤紫癜之前,必须找到皮肤紫癜病因,明确其发病机制。
皮肤紫癜的两大类病因:
(1)血管系统病变:由于血管本身发生病变,如血管壁受损伤或血管壁的渗透性、脆性增高,引起血中红细胞外漏,形成紫癜。血管损伤可因细菌毒素、化学毒品、维生素缺乏等引起。如单纯性紫癜、过敏性紫癜、血管内压增高性皮肤紫癜等。
(2)血液系统病变:由于血液系统凝血机能发生障碍引起的出血。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纤维蛋白原减少性紫癜、肝脏疾病所致的凝血酶原减少性紫癜、应用过多抗凝药物引起的皮肤紫癜。
来源资料:《临床皮肤科杂志》 2007年 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