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时间: 2014-11-10 10:34:29 来源: 求医网

  抑郁是指情绪显著而持久的低落为基本临床表现并伴有相应的思维和行为异常的一种精神障碍。患者情绪低落,自卑忧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和行为。此病常有反复发作倾向,预后一般较好。

  抑郁发作诊断标准:

  一、症状标准,以心境低落为主要特征且持续至少二周,在此期间至少有下述症状中的四项:

  1.对日常活动丧失兴趣,无愉快感;

  2.精力明显减退,无原因的持续疲乏感;

  3.精神运动性迟滞或激越;

  4.自我评价过低,或自责,或有内疚感,可达妄想程度;

  5.联想困难,或自觉思考能力显著下降;

  6.反复出现想死的念头,或有自杀行为;

  7. 失眠,或早醒,或睡眠过多;

  8.食欲不振,或体重明显减轻;

  9.性欲明显减退。

  二、严重程度标准,精神障碍至少造成下述情况之一:

  1.社会功能受损;

  2.给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三、排除标准:

  1.不符合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与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状,但不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若同时符合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可参考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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