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痣可见于任何人以及人体的任何部位,但以面、颈、背等部位最为多见。有的出生时即已存在,有的则是在出生2岁后陆续出现。皮肤痣大多增长缓慢,或持续多年无变化,也没有不适症状。导致恶性皮肤痣的原因有很多,具体见以下介绍:
恶性皮肤痣可由紫外线照射、结构不良痣恶变、遗传、外伤、内分泌异常、化学致癌物及免疫缺陷或免疫功能减退等导致。在临床上常见的原因是结构不良痣恶变和外伤。
约60%结构不良痣者恶变为恶性皮肤痣,其主要特征为痣呈杂色,即在粉红色的基础上同时伴有红色、棕褐色或黑色,其直径大于5mm,边界不光滑。一种出生时就有的先天性巨大痣,其直径大于20mm者,据估计在其一生中发生恶性皮肤痣的危险性为5%~20%。另外位于会阴、足底等经常摩擦的部位皮肤痣容易发生恶变。
来源地址:http://www.100md.com/html/200712/1351/91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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