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近视的不同年龄诊断标准

时间: 2015-01-25 17:55:01 来源: 求医网

  恶性近视在临床上又称为高度近视,高度近视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其治疗和预防与一般近视不同。在我国高度近视是常染色体隐性遗传,表现为儿童学龄(前)期出现近视,近视度数进行性增加,眼底视网膜脉络膜病变逐年加重,从而产生许多严重的并发症。早期的诊断对于该疾病的控制和治疗是很关键的,因此对于该疾病还需早发现早诊断治疗。

  恶性近视的不同年龄诊断标准如下:

  高度近视的度数我们通常以600度为分隔线,近视度数超过600度,其眼轴长度大于正视眼的长度值超过正常变异值的3倍我们称之为高度近视。但高度近视按照不同年龄段是有不同的诊断标准的,高度近视在不同年龄阶段的诊断标准为:

  1.年龄小于5岁:近视度数大于400度,矫正视力小于0.4。

  2.年龄6岁~8岁:近视度数大于600度,矫正视力小于0.6。

  3.年龄大于9岁:近视度数大于800度,矫正视力小于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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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科室:
五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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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检查:
眼功能检查、对数视力表检查、眼底镜检查法、双色法试验检查
常用药品: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眼氨肽滴眼液、冰珍清目滴眼液
相关疾病:
高眼压症、营养不良、青光眼、小儿马方综合征

恶性近视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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