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性哮喘的症状诊断标准有哪些

时间: 2015-10-19 10:43:26 来源: 求医网

  在生活中,情绪性哮喘会给患者带来很严重的影响。想要治疗疾病,需要进行疾病的诊断。一般,情绪性哮喘患者的诊断方法包含一些皮肤敏感试验、痰液检查等。为了更好的治疗疾病,我们需要了解情绪性哮喘的诊断标准。

  情绪性哮喘患者在并发时候,有缺氧的表现,过度通气可让PaC02下降,pH值上升表呼吸性碱中毒,比如重症患者气道阻塞严重可让二氧化碳停留,PaC02上升表呼吸性酸中毒,如缺氧突出可合并代谢性酸中毒。

  情绪性哮喘的症状诊断标准有哪些:

  1.情绪性哮喘会出现息、咳嗽、气促、胸闷,多与接触变应原、冷空气、物理、化学性刺激、呼吸道感染以及运动等有关,常在夜间和(或)清晨发作或加剧。

  2.情绪性哮喘发作时在双肺可闻及散在或弥漫性,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

  3.上述症状和体征经抗哮喘治疗有效或自行缓解。

  4.除外其他疾病所引起的喘息、咳嗽、气促和胸闷。

  5.情绪性哮喘临床表现不典型者(如无明显喘息或哮鸣音),应至少具备以下1项:(1)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激发试验阳性;(2)证实存在可逆性气流受限:①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速效β2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Salbutamol)]后15min第一秒用力呼气量 (FEV1)增加≥12%或②抗哮喘治疗有效: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和口服(或吸人)糖皮质激素治疗1-2周后,FEV1增加≥12%;(3)最大呼气流量 (PEF)每日变异率(连续监测1~2周)20%。

  通过以上有关情绪性哮喘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哮喘的一些诊断标准,生活中大家就要把这些诊断标准应用到现实生活中去,如果一旦发现身体出现异常,这时就要及时的采取措施进行治疗,不能耽误病情。

来源资料:《新中医》 2015年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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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就诊科室:
内科
患者部位:
胸部
相关检查:
呼吸道粘液-纤毛清除功能测定、流速容量测定
常用药品: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注射用氨茶碱、氨茶碱片
相关疾病:
风湿性二尖瓣狭窄、热哮、胃型哮喘

情绪性哮喘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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