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作可分三期:
①强直期:患者突然意识丧失,跌倒在地,全身骨骼肌呈持续性收缩;上睑抬起,眼球上窜,喉部痉挛,发出叫声;口先强张,而后突闭,可能咬破舌尖;颈部和躯干先屈曲而后反张,上肢先上举后旋再变为内收前旋,下肢自屈曲转变为强烈伸直,强直期持续10―20秒后,在肢端出现细微的震颤;
②阵挛期:震颤幅度增大并延及全身成为间歇性痉挛,即进入阵挛期;每次痉挛都继有短促的肌张力松弛,阵挛频率由快变慢,松弛期逐渐延长,本期持续约1/2―1分钟;最后一次强烈阵挛后,抽搐突然终止,所有肌肉松弛;在以上两期中可见心率加快,血压升高,汗液、唾液和支气管分泌物增多,瞳孔扩大等自主神经征象;呼吸暂时中断,皮肤自苍白转为发绀,瞳孔散大、对光及深、浅反射消失,病理反射阳性;
③惊厥后期:阵挛期以后尚有短暂的强直痉挛,造成牙关紧闭和大小便失禁;呼吸首先恢复,心率、血压、瞳孔等恢复正常,肌张力松弛,意识逐渐苏醒,自发作开始至意识恢复约历时5―10分钟;清醒后常感到头昏、头痛、全身酸痛和疲乏无力,对抽搐过程全无记忆;不少患者发作后进入昏睡,个别患者在完全清醒前有自动症或暴怒、惊恐等情感反应。强直期脑电图为逐渐增强的弥漫性10周/秒波;阵挛期为逐渐变慢的弥漫性慢波,附有间歇发作的成群棘波;惊厥后期呈低平记录。部分病人发作前可有头昏、头痛、肢体麻木、无力、胸闷等症状,约数秒至数十秒后进入强直期,此阶段称为先兆期。
癫痫的发作类型是不同的,根据地形的临床表现症状和病因来进行区分。国际抗癫痫联盟(1981)痫性发作分类及临床表现要点
国际抗癫痫联盟1981痫性发作分类方案:
1.部分性发作
(1)单纯部分性发作(无意识障碍)
①运动症状;
②躯体感觉或特殊感觉症状;
③精神症状(大脑高级功能障碍);
④自主神经症状或体征(包括胃部感觉、苍白、出汗、面红、立毛及瞳孔散大)。
(2)复杂部分性发作(伴有意识障碍)
①从单纯部分性发作开始,继发意识障碍;
②开始即有意识障碍:a.仅有意识障碍;b.伴自动症。
(3)部分发作发展至继发性全面性发作
①单纯部分性发作发展至全面性发作;
②复杂部分性发作发展至全面性发作;
③单纯部分性发作发展至复杂部分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
2.全面性发作
(1)失神发作;
(2)肌阵挛发作(单次或多次);
(3)强直一阵挛性发作;
(4)强直性发作;
(5)阵挛性发作;
(6)失张力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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