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确诊为硬下疳者,治疗前较好做定量试验。两次定量试验滴度变化相差2个稀释度以上时,才可判定滴度下降。梅毒患者在经过正规治疗以后,头三个月应当每月复查一次RPR的滴度,以后的可改为每三个月复查一次RPR,第二年每三个月或每半年复查一次RPR,以观察比较当次与前几次的RPR滴度变化的情况。因此,梅毒患者治疗后的随访观察一般在两年的时间。如果每次检测的RPR的滴度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说明抗梅治疗是有效的。如果连续三次到四次检测的结果都是阴性,则可以认为该患者的梅毒已经治愈。
梅毒患者在抗梅治疗后,其血清反应一般有3种变化的可能:血清阴转;血清滴度降低不阴转,或血清抵抗;血清反应表明复发。
各期梅毒接受不同药物的治疗,血清反应阴转率可有差别。早期梅毒接受任何抗梅药物治疗,血清阴转率皆高,通常在1年内可达70%~95%,个别报告可达100%。当早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6个月,或晚期梅毒正规抗梅治疗后12个月,血清反应仍然维持阳性,在临床上称之为血清抵抗或血清固定,发生原因可能与体内仍有潜在的活动性病变、患者免疫力持久、对抗梅治疗剂量不足或有耐药等因素有关。三期梅毒的实质性神经梅毒(如脊髓痨、麻痹性痴呆)即使经长期正规的抗梅治疗,仍然有50%~80%的病人会发生血清抵抗。早诊断、早治疗、足疗程是避免发生血清抵抗的较好手段。
如果梅毒患者接受了不足量的抗梅治疗后,血清反应可以在暂时阴转后不久又转为阳性,或者滴度升高4倍(如由1:2升至1:8),此即谓“血清复发”,由此可见,抗梅治疗的正规足量与否与血清复发存在着密切关系。
综上所述,梅毒的治疗宜早期正规足量,RPR滴度的前后比较可以观察到抗梅治疗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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