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肉芽肿的治疗主要是积极寻找病因并将其祛除。结节病、结核、药物过敏反应和血吸虫病等是肝肉芽肿目前最常见的一些特异性致病因素,本章主要讨论这几种疾病的治疗,其它疾病的治疗参见其它相关章节。
如果没有其它脏器严重受损,累及肝脏的结节病性肉芽肿很少需要治疗。目前尚未发现治疗结节病的药物。皮质类固醇仍是优选药物,可缓解病情,减轻局部及全身症状,遏制肉芽肿性炎症的发展,消除肝脏浸润,并能减少肝纤维化的形成。发热和全身症状较典型的病人对皮质类固醇的治疗反应较好;即使有其它器官受累,治疗亦非常有效。激素治疗后可使发热、黄疸、肝脾肿大、肝功能异常等较快缓解或完全消失,使血钙降低。亦可显著改善胆汁郁积。
开始时皮质类固醇激素用量要充分,应能遏制肉芽肿活动性。以短效的强的松或强的松龙为好,可每晨8时服一次,每次20~40mg,病情控制后隔日一次。有效者逐渐减量至10~15mg/d的维持剂量。疗程一般6个月甚至更长。4~6周无效者应停药。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的效果并不理想。有些病例停药后病情稳定,但部分病人于停药后症状复发,甚至较前加剧,需再次用药。
不能耐受激素或激素治疗无效时,可采用免疫遏制剂如苯丁酸氮芥;羟基氯喹或氯化喹宁亦可与激素合用,以减少激素的副作用或其剂量。其它治疗结节病的药物有氨甲喋呤、硫唑嘌呤等。
对于郁胆型的结节病,熊去氧胆酸(UDCA)有助减轻瘙痒。对于发展为进展性肝病和肝硬化者,肝脏移植是行之有效的方法。
结核性肝肉芽肿的一般治疗包括休息、加强营养,并应用"保肝"药物。应给予充分的抗痨治疗。其原则和方法基本同其它部位结核病的治疗,即同样遵循全程用药、联合用药、规律用药的原则。一般采用链霉素肌注0.75g/d,异烟肼300mg/d和利福平450mg/d口服。如果存在腹腔结核,可采用四联疗法。以后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用药,疗程一般在12~16个月以上。如有高热等表现,可在抗结核治疗的基础上,加用皮质类固醇,如强的松10mg,3~4次/d,有助于减轻毒性症状。
如发生肝脓肿应切开引流,局部用链霉素冲洗。对于少数经抗痨治疗无效者,如结核球等,可考虑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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