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兆子痫与妊娠期高血压的鉴别

时间: 2014-11-28 15:59:01 来源: 求医网

  妊娠期首次出现孕妇血压≥140/90mmHg,但尿蛋白在整个孕期未发展为先兆子痫,并且在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才能确诊。因此,妊娠期高血压是暂时的,可能发展为先兆子痫,也可能在产后12周血压仍未恢复而诊断为慢性高血压。

  蛋白尿是诊断先兆子痫的重要依据,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全身的小血管收缩导致肾脏血流量减少的结果,标志着孕妇的肾脏功能受到损害。临床上蛋白尿往往出现在血压升高以后,但许多研究表明肾脏病理生理变化可能在血压升高等临床症状出现以前3~4个月就已开始。因此血压升高和尿蛋白轻度升高是先兆子痫诊断的基本条件。

  先兆子痫早期会有抽搐发作,或伴有昏迷,因此被称为子痫。少数患者病情进展迅速,子痫前期的征象不明显而骤然发作。先兆子痫的典型发作过程首先表现为眼球固定,瞳孔散大。头偏向一侧,牙关紧闭;继而口角及面肌颤动,数秒后发展为全身及四肢肌强直,双手紧握,双臂屈曲,迅速发生强烈抽动。抽搐时呼吸暂停,面色青紫。持续1分钟左右,抽搐强度减弱,全身肌肉松弛,随即深长吸气,发出鼾声而恢复呼吸。抽搐发作前及抽搐期间,神志丧失。

  研究报告表明,慢性高血压定义为在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就出现的高血压孕妇。在妊娠前出现高血压,并已予以降压治疗者的诊断并不困难。对于在妊娠前和妊娠早期均未进行检查,在妊娠晚期首次发现高血压的患者,与先兆子痫的鉴别比较困难,需要随访到产后l2周才能确诊。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不管是何种原因导致的慢性高血压,在妊娠期均有可能发展为先兆子痫。在妊娠中期才首次检查并发现高血压者的诊断和处理较为困难。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考虑可能存在潜在的慢性高血压:①妊娠前曾有高血压(≥140/90mmHg);②妊娠20周前发现高血压(≥140/90mmHg),除外妊娠滋养细胞疾病;③产后12周高血压仍持续存在。

来源地址:http://www.med66.com/new/201205/ls2012051583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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