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对患者及其家属造成的痛苦,对社会造成的损失是其他疾病所无法比拟的。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对抑郁缺乏正确的认识,偏见使患者不愿到精神科就诊。在国内,仅有2%的抑患者接受过治疗,大量的病人得不到及时的诊治,病情恶化,甚至出现自杀的严重后果。
抑郁发作的诊断标准:
在国际疾病分类-20中,抑郁发作不包括发生于双相情感障碍中的抑郁状态。因此,抑郁发作只包括首次发作抑郁症或复发性抑郁症。
国际疾病分类-20规定的抑郁发作一般标准有3条:
1、抑郁发作须持续至少2周。
2、在病人既往生活中,不存在足以符合轻躁狂或躁狂(f30.-)标准的轻躁狂或躁狂发作。
3、需除外的最常见情况:此种发作不是由于精神活性物质使用(f10-f19)或任何器质性精神障碍(f00-f09)所致。抑郁发作的症状分为两大类,可以粗略地将之分别称为核心症状和附加症状。
抑郁发作的相关测评量表:
抑郁类量表包括些抑郁的自评量表和他评量表,自评量表如贝克抑郁自评问卷(BDI)、Carroll抑郁量表(CRS)、流调中心用抑郁量表(CED-S)、抑郁自评量表(SDS);他评量表如汉密顿抑郁量表(HRSD)、抑郁状态问卷(DIS)、抑郁症状量表(DSS);还有为特定人群设计的爱丁堡产后抑郁量表(EPDS)、老年抑郁量表(GDS)、医院焦虑抑郁量表(HADS)等。这些量表可以帮助诊断是否有抑郁症状,用于抑郁的临床筛查;评定抑郁症状的严重程度;还可以用来观察在治疗过程中抑郁的病情变化,作为疗效的判定指标。当您需要进行测试时,请参看具体的量表介绍,选择相应的量表进行测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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