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剂汽油中毒是工业生产或使用中,接触汽油蒸气或液体所致全身性中毒性疾病。急性中毒以神经或精神症状为主,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酩酊感、头晕、头痛、心悸等神经衰弱综合征、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和中毒性周围神经病。
1.根据短时间吸入高浓度汽油蒸气或长期吸入汽油蒸气以及皮肤接触汽油的职业史,出现以中枢神经或周围神经受损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和空气中汽油浓度的测定,并排除其它病因引起的类似疾病后,方可诊断。
2.观察对象:具有酩酊感、头痛、头晕、记忆力减退、失眠、乏力、心悸、多汗等神经衰弱综合征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可列为观察对象。除上述症状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a. 四肢远端麻木,出现手套、袜套样分布的痛、触觉减退,伴有跟腱反射减弱;
b. 神经-肌电图显示有神经原性损害。
中度中毒除上述表现外,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诊断为中度中毒:
a. 四肢肌力减弱至3度或以下,常有跟腱反射消失;
b. 四肢远端肌肉(大、小鱼际肌,骨间肌)萎缩。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诊断为重度中毒:
a. 中毒性脑病,常见表现为表情淡漠、反应迟钝、记忆力、计算力丧失等;
b. 中毒性精神病,类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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