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障碍儿童残疾程度的划分主要是依据残疾对多种动作技巧的影响程度,通常分为轻度肢体障碍、中度肢体障碍及严重肢体障碍。轻度肢体障碍指儿童具有一定的残疾特征,但可以自行行走;中度肢体障碍儿童指可以依靠拐杖及支架行走,或可以走但在精细动作及发音上有困难;严重肢体障碍儿童必须依靠轮椅,并且需要协助才能正常生活。
尽管导致肢体障碍的原因是多种多样,不同肢体障碍儿童的残疾程度也千差万别,但导致肢体障碍的主要原因有两大类,即神经系统(脑、脊髓及神经)的损伤、肌肉骨骼系统(肌肉、骨骼及关节)的损伤。而且绝大多数是由于脑神经和脊椎神经的损伤和肌肉的萎缩造成的,小部分是由于意外的肢骨折断、肢体切除或者关节病损所致。
(一) 脑中枢麻痹症
脑中枢麻痹症也称脑性小儿麻痹。这不是一种单一的疾病,而是脑部控制动作的神经缺陷所造成的肢体障碍,这是由脑的运动中枢部位的故障引起的肢体运动障碍。由于脑中枢麻痹是母体内带来的或出生时脑伤及出生后的受伤(脑部受撞击或缺氧)所致,无传染性,但是会影响肌肉的张力,干扰自主动作与肌肉的控制度,延缓大动作与精细动作的发展。由此造成的肢体运动障碍的程度也各有不同。有时还不同程度地附有下列症状,如全身性运动障碍,必须依靠轮椅行走;局部性动作障碍,如因麻痹手无握物能力,有时只能写大字,没有写小字和做精细动作的能力;语言障碍,因发音器官麻痹而发音不清或不能发音。
(二)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一种病毒侵入脊髓灰质体引起的传染性骨膜炎或骨髓炎而造成的脊髓神经的伤害,幼儿期尤其容易受到感染。可累及躯干和肢体,尤以下肢常见,遗留不对称性迟缓性肢体障碍伴肌肉萎缩和肢体发育障碍等病态。
来源资料:《医学信息》 2013年 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