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建筑综合征的诊断可根据症状体征来进行,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建筑物综合征的八种主要表现分别是:眼睛、尤其是角膜、鼻黏膜及喉黏膜有刺激症状。嘴唇等黏膜干燥。皮肤经常生红斑、荨麻疹、湿疹等。容易疲劳。容易引起头疼和呼吸道感染症状。进行诊断时可以依据这些体征来作为诊断要用的依据。
此外不良建筑综合征的诊断是基于病人临床表现、同事中群体发病、离开建筑物后症状可以获得改善、没有病理生理学上的异常和没有任何病因明确的相似诊断。不良建筑综合征不是特异诊断,其不必在采取解决措施之前排除其他所有的可能性。诊断的时候必须注意病人的症状、职业史和所处环境情况包括工作时间和家庭环境。主要有:个人的基本情况;症状表现;工作过程的描述和室内环境、通风、暴露源、粉尘、湿度、温度和光照等;是否有任何环境的变化如新装修、新设备、或者其他有关的变化;同事中具有同样的症状和在离开建筑物后症状可以获得改善等对良建筑综合征的诊断的诊断相当重要;还应包括一些其他因素如工作满意度、工作压力等。
来源资料:《微循环学杂志》 2006年 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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