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产,别名:胎死腹中,于母体胎儿之死亡,到分娩期产出死胎儿的现象称为死产。是围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它的产生与产前保健、产前及产时的产科处理质量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的。
(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产数。)至今,医学领域仍无法百分百确定了解死产的原因。不过今可证明于子宫的胎儿如畸形、生长迟缓,或母体产前出血、糖尿病、高血压等,甚至是接种疫苗,都可能造成死产。
死产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不一定能存在母体内38周,早期流产可见阴道出血、凝血块等现象。胎死时间长者;可有全身疲乏,食欲不振,腹部下坠,产后大出血或致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来源资料:《国内妇幼保健》 2007年 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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