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ACOG)2002年的公告和2004年出版的妇产科学指南,以及美国医学继续教育(Continuing Medical Education,CME)系列讲座(2002),重度先兆子痫的诊断标准如下。
下列标准至少一条符合者可诊断重度先兆子痫:
1、出现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的症状,包括上腹部不适或右上腹持续性疼痛等。
2、肝细胞损伤的表现,血清转氨酶升高。
3、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如视力模糊、头痛、头晕;严重者神志不清、昏迷等。
4、肺水肿。
5、脑血管意外。
6、凝血功能障碍。
7、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8、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9、血小板减少<100×109/L。
10、蛋白尿≥5g/24h,或间隔4小时两次尿白尿(+++)。
11、24小时尿量<500ml。< p="">
12、血管内溶血,包括贫血、黄疸、或乳酸脱氢酶升高。
来源地址:http://www.med66.com/html/2009/1/zhuqia2052612961190021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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